天津培训机构缴费规定 天津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

2022-11-23 09:55:54

天津培训机构缴费规定 天津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

  》》》天津校外培训机构缴费时间规定

 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,不要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缴纳费用;

  按课时收费的,不要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缴纳费用。

  严格缴费时间跨度,按培训周期收费的,不要一次性缴纳或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;

  按课时收费的,每科不得一次性缴纳或变相缴纳超过60课时的费用;

  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,须选择缴费时段较短的方式,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。

  注意事项:为了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了唯一的预收费账户并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,将预收费全部存入签约的银行托管账户,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通过银行下发的专属二维码进行收费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学费托管专用账户信息(开户单位名称、地址和联系电话、开户行、开户账号等)在机构办学场所、网站等显著位置,以及机构所在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。家长通过手机扫取唯一“二维码”的方式进入平台,完成用户注册、选择机构及课程、缴纳培训费用和课程签到等环节。家长要树立风险意识,务必通过预收费托管账户缴纳费用,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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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规定(校外培训机构退费标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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