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要带手铐吗 狱内故意伤害案件
一、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要带手铐吗?
一般的犯人多数都会戴手铐。在抓捕、审讯、审判、辨认等环节会戴上。当然也并不是一直戴着。在送达监室(俗称号子)里面以后,一般会取下手铐。脚镣一般在下列三种情形中会被使用——
(1)重刑犯。这个大家都知道,比如死刑犯、无期徒刑、十年以上尤其徒刑的犯人。如果是死刑犯,会一直戴着脚镣直到被执行。其他人只有离开监室的时候,为了防止逃跑而戴。
(2)有危险性的人。比如一直试图逃跑的犯人、有自杀自伤自残倾向的,或者有伤害他人的危险性的等等在监室内也会被戴上手铐和脚镣。
(3)离开监区。监区,就是监管场所(比如看守所、劳教所、监狱)专门羁押犯人的区域,一般四周都有铁丝网等专用隔离设施,假如犯人需要离开监区,比如出去体检、治病、辨认现场等等,按照规定要求必须使用脚镣。——规定要求归要求,实际操作中,一般比较轻微的犯罪,逃跑可能性几乎为零的犯罪(比如轻微犯罪又投案自首的,逃跑肯能行极小),警察一般就会网开一面,只带个手铐就行了,脚镣就算了。
对已被判处死刑、尚未执行的犯人,必须加戴械具。
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、脱逃、自杀的人犯,经看守所所长批准,可以使用械具。在紧急情况下,可以先行使用,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。上述情形消除后,应当予以解除。
二、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
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1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
2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3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4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,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,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。具体说来,即在刑法条文标有“致人重伤”、“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”等字样的犯罪,应当按照刑法各该条的规定,定罪量刑。
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,非法造成对方轻伤害以上的伤残程度,严重的还会导致对方死亡。因此,在故意伤害罪中,犯罪分子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,还需要对被害者或其家属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