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社保退休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北京市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
一、北京市社保退休金计算方式是什么?
月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。
(一)基础养老金
=计发基数×缴费年限×计发比例(1%)
计发基数=(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)/2
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=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×本人平均指数
本 人 平 均 指 数 =(a1/c1 a2/c2 a3/c3 …… an/cn)/
其中:a1、a2……an为职工退休前1年、2年……n年的缴费工资;c1、c2……cn为职工退休前1年、2年……n年的省职工平均工资,2006年开始为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;N为缴费年限。
(二)过渡性养老金
过渡性养老金=(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)/2×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(1月1日前)×计发比例(1.4%)
(三)个人账户养老金
个人账户养老金=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/计发月数=(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 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)/计发月数=老账户养老金 新账户养老金
截至退休当月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42175.77元。
二、辽宁省养老金计算过程是什么?
(一)基础养老金
计发基数=(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)/2
(注: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=42503/12=3541.92)
本人平均指数=(a1/c1 a2/c2 a3/c3 …… an/cn)/ N=23.5691/20=1.1785
(注:该职工退休前在职缴费从1993年-2012年,共计20年。 )
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=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×本人平均指数=3541.92×1.1785=4174.15(元)
基础养老金=计发基数×缴费年限×计发比例 =(3541.92 4174.15)/2×36×1%=3858.035×36×1%=1388.89(元)
(二)过渡性养老金
过渡性养老金=(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)/2×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×计发比例 =(3541.92 4174.15)/2 ×18.0833 ×1.4%=3858.035×18.0833×1.4%=976.72(元)
(注: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8年零1个月在计算时应换算成18.0833年。 )
(三)个人账户养老金
个人账户养老金=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/计发月数
=(2001年6月30日前账户储存额 2001年7月1日后账户储存额)/计发月数
=老账户养老金 新账户养老金
=(6846 35329.77)/170 =40.27 207.82=248.09(元)
(注:“170”为该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。 )
在当代的社会,现在很多人可能对学劳动者退休之后的养老待遇都是非常的关注的,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本人利益的一些事项,但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,并不是说任何情况之下都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,只有是在符合退休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