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对单位行贿犯罪的基本判定有怎样的标准

2023-04-01 14:07:47

有关对单位行贿犯罪的基本判定有怎样的标准

(一)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

特别是要把对单位行贿和正常的馈赠行为区分开来。对单位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非法利益,是一种钱权交易;而向亲戚、朋友、同学的单位馈赠的行为,是为了加深感情和友谊,表礼致意。对单位行贿一般是以隐蔽的方式进行,往往是“以礼代贿”,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;而对单位馈赠的财物一般都比较小,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。

(二)本罪与单位行贿罪的界限

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:

(1)犯罪主体不同。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,后者只有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。

(2)犯罪对象不同。前者的行贿对象是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。后者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,也包括向非国有单位行贿。

上一篇:

劳动合同不同意续签的补偿标准怎么样确定

下一篇:

江西抢夺罪抢劫罪的主要不同(江西抢夺罪抢劫罪的主要不同情形)

相关文章
返回顶部小火箭